能源電池科技博士學位學程
一、教育部核定:本校新設立「能源電池科技博士學位學程」,自105學年度開始招生,名額以 6 名為限。
二、獎學金補助項目:
(一)、為了吸引優秀學生就讀本校博士班,及鼓勵學生在學期間努力向學,提供獎助學金獎勵學業成績優異並具研究潛力力就讀本校博士班之博士生及逕修讀博士班學生,除在職外,其餘享有以下之獎助。
1、博士生每學期應繳之學雜費或學分費,另完成申請本校學 生宿舍者亦補助住宿費。學雜費或學分費補助至多三學 年。住宿費補助至多六學期,包含學期中的暑假,但不補 助寒假以及第六學期結束之後的住宿費。
2、外籍生生活費津貼每個月15,000元;本國籍學生每月生活費 津貼為20,000元(英文達多益 700 分以上者每月加發5,000元)。生活費津貼至多補助三學年。
3、獲獎助之外籍學生應於當學期義務志工服務達40小時,本國 籍學生應於當學期義務志工服務達80小時。
4、自入學後第二學期起,須每學期評核一次,前一學期 學業平均成績達 B+等第(GPA 3.3);學生各學期有操行 80 分以下,或受記小過(含)以 上處分者,次學期不得享有此獎助學金補助。
(二)、除上述獎助學金外,擔任研究助理(RA)或教學助理(TA)者,另可領有「研究助學金」或「教學助學金」
1、研究助學金:依研究計畫規定核定。
2、教學助理金博士生:每月20,000元~25,000元
三、學程發展方向與重點